1、明年1月1日實施,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出臺
2019年12月11日,天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條例》,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表示,雖然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和天津市打好凈土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2018—2020年)等配套舉措,推動土壤污染防治取得較大進展,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然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較于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基礎仍然薄弱,迫切需要依靠法治引領和推動污染防治工作。
《條例》共7章59條,包括總則,規劃、標準、詳查和監測,預防和保護,風險管控和修復,保障和監督,法律責任,附則等。明確了政府職責,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負責,加強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
而且為了在源頭上防止對污染土壤的不當利用,《條例》明確應當根據環境保護規劃要求、土地用途、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結果等,編制土壤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各區環境保護規劃、農業發展規劃,應當包含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內容。

《條例》明確土壤污染責任人負有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的義務,應當承擔因實施或者組織實施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土壤污染風險評估、風險管控、修復、風險管控效果評估、修復效果評估、后期管理等活動所支出的費用。土壤污染責任人變更的,由承繼其債權、債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履行相關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義務并承擔相關費用。
對于農用地土壤污染修復活動,《條例》要求對需要實施修復的農用地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應當編制修復方案。修復方案應當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內容。修復活動應當優先采取不影響農業生產、不降低土壤生產功能的生物修復措施,阻斷或者減少污染物進入農作物食用部分,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條例》制定實施后,天津市“凈土保衛戰”正式納入法治軌道,將與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水污染防治條例、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法規一起,構建起立體管控的生態環保法治網。對于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動土壤資源永續利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河北為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立法
近日召開的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對《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三次審議。提交三審的《條例(草案)》根據立法協商會相關意見建議,增加加強油路車統籌治理,提高油氣質量,推進智慧交通、綠色交通建設的有關規定。

油品及其相關產品的質量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大氣污染物產生直接影響,因此,《條例(草案)》提出,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在用柴油車污染控制裝置添加車用氮氧化物還原劑的,應對符合有關標準和要求規定;市場監督部門負責對影響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氣體排放的燃料、氮氧化物還原劑、油品清凈劑等有關產品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條例(草案)》進一步加強了重點用車單位車輛管理,明確提出,用車單位應當建立機動車污染防治責任制度,使用符合排放標準的車輛,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對單位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負責。
在法律責任方面,《條例(草案)》加大了對違法行為責任追究力度,增加了對生產銷售不合格標準的燃料、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以弄虛作假的方式通過機動車排放檢驗或者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等違法行為予以處罰的規定,進一步提升了法律法規的剛性,強化了責任追究。
3、陜西發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牌照
陜西省首張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牌照”近日在安康發放。當天,車主萬先生從陜西省城鄉工程機械管理中心安康中心工作人員手中拿到了編號為“3-TG000206”的陜西首張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號碼標識。(“3”代表著國三排放標準)。

為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治理,有效減少工程機械對大氣環境的污染,安康市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對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全面普查登記上牌、發放環保標識,并將排放情況納入日常管理,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到“一機一碼”,機械信息查得到、調得出。
生態環境執法人員稱,按照相關規定,2020年1月1日起凡未申領“環保牌照”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作業,而申領“環保標牌”的非道路移動設備,根據排放情況在與之對應的區域內進行使用。
據了解,今年8月起,安康市行政區域內在用及新增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其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向生態環境部門授權的第三方機構申報機械登記基本情況、使用場所、使用時間等信息。截至目前,安康已對900多臺機械完成編碼登記。
4、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高級別論壇在 “中國角”舉辦
當地時間12月11日,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高級別論壇在“中國角”舉辦。中國代表團團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智利總統高級顧問安德烈斯·蘭德雷切,聯合國經濟與社會事務部副秘書長劉振民,聯合國糧農組織總干事屈冬玉,聯合國秘書長南南合作特使、聯合國南南合作辦公室主任豪爾赫·切迪克出席論壇并致辭。
中方表示,氣候變化是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一項緊迫而現實的威脅,國際社會應當攜起手來,共同推動建設全球生態文明,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走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之路,應對氣候變化取得明顯成效。同時,中國也積極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經驗,致力于推動氣候變化南南合作,為其他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分享應對氣候變化與綠色低碳發展的有益經驗和最佳實踐。

中方強調,《巴黎協定》及其實施細則的成功達成,彰顯了全球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的大趨勢不可逆轉,也為各方2020年后合作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奠定了制度基礎。中方希望此次會議能夠進一步提振各方應對氣候變化信心,推動《巴黎協定》全面有效實施。
一是希望各方特別是發達國家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發出積極的政治信號,珍惜和進一步凝聚共識,共同提振全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信心。
二是把環境、氣候問題與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實現環境保護、應對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的協同效應。
三是在協商一致和互利共贏基礎上,加強務實交流合作,分享彼此的最佳實踐和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實現合作共贏。中國愿與各方進一步加強交流合作,共同推動全球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發展,攜手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挑戰。
安德烈斯·蘭德雷切、劉振民、屈冬玉和豪爾赫·切迪克在發言時一致認為,應對氣候變化是各國面臨的一項緊迫性任務,需要發達國家的資金技術支持和發展中國家的積極應對,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取得顯著成效。在南南合作框架機制下,發展中國家要加強彼此間的溝通與交流,實施氣候減緩和適應政策,早日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同時,國際社會要切實落實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推動《巴黎協定》的全面實施,共同創造美好未來。
本次論壇由中國生態環境部和聯合國南南合作辦公室共同主辦。來自埃及、馬爾代夫、埃塞俄比亞、塞舌爾、牙買加、尼泊爾、肯尼亞、幾內亞、馬里等國的高級官員及各國際組織、民間團體、金融機構和企業代表參加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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