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態綜合補償試點方案》印發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通知,正式發布《生態綜合補償試點方案》(簡稱《試點方案》),決定開展生態綜合補償試點,進一步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近年來,我國生態補償資金渠道不斷拓寬,資金規模有所增加,但仍存在資金來源單一、使用不夠精準、激勵作用不強等突出問題。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將以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加快美麗中國建設為目標,以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為重點,以提高生態補償資金使用整體效益為核心,在全國選擇一批試點縣開展生態綜合補償工作,創新生態補償資金使用方式,拓寬資金籌集渠道,調動各方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轉變生態保護地區的發展方式,增強自我發展能力,提升優質生態產品的供給能力,實現生態保護地區和受益地區的良性互動。

試點主要有四大任務,創新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科學發展林下經濟,實現保護和利用的協調統一;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使用方式。推進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態補償制度,加強省內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工作;完善重點流域跨省斷面監測網絡和績效考核機制;鼓勵地方探索建立資金補償之外的其他多元化合作方式。發展生態優勢特色產業,在嚴格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加快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以自然風光和民族風情為特色的文化產業和旅游業;支持龍頭企業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推動生態保護補償工作制度化,厘清生態保護補償主體和客體的權利義務關系,規范生態補償標準和補償方式,明晰資金籌集渠道,不斷推進生態保護補償工作制度化和法制化,為從國家層面出臺生態補償條例積累經驗。
根據《試點方案》,將在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福建、江西、貴州、海南四省,以及我國率先建立跨省流域補償機制的安徽省,選擇50個縣(市、區)開展試點工作。試點縣應在全國重點生態功能區范圍內,優先選擇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生態保護補償工作基礎較好的地區。
2、《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9年度報告》發布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1月27日舉行《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9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度報告》)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出席發布會,介紹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與行動的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中國始終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已經連續11年發布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年度報告。本次發布的《年度報告》內容涵蓋減緩氣候變化、適應氣候變化、規劃編制和制度建設、加強基礎能力、全社會廣泛參與、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以及中方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5次締約方大會(COP25)的基本立場與主張等8個方面內容,全面反映了2018年以來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政策行動和工作情況,展示了中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成效。
經初步核算,2018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0%,比2005年累計下降45.8%,相當于減排52.6億噸二氧化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4.3%,基本扭轉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長的局面。大規模國土綠化和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持續推進,適應氣候變化工作持續推進,體制機制不斷完善,碳市場建設有序推進,公眾應對氣候變化意識不斷提高。同時,中國政府積極建設性參與全球氣候治理,堅持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與各方攜手推動全球氣候治理進程,推動《巴黎協定》實施細則的談判取得積極成果。不斷加強與各方在氣候變化領域的對話交流及務實合作,繼續為廣大發展中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深入開展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始終堅持多邊主義,不斷為全球氣候治理和全球生態文明建設注入新的生機與活力。
12月2日至13日在西班牙馬德里召開的COP25是一次承上啟下的重要會議,中國將積極推動完成《巴黎協定》實施細則遺留問題的談判,推動資金問題取得積極進展,堅定發出支持多邊主義的強烈政治信號。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始終堅定支持多邊主義,百分之百落實自己的承諾,積極建設性地推進氣候多邊進程。全力支持COP25主席國以公開、透明、協商一致、締約方驅動的方式,推動大會取得成功,為《巴黎協定》全面有效實施奠定堅實的基礎。
3、海南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系統啟用 環評管理審批實現“一鍵通”
記者近日從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海南省已啟用全省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系統(下稱環評系統),借力大數據技術,實現環評管理審批在線“一鍵通”。
據介紹,環評系統可自動歸集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環評審批數據,實現全省環評數據電子化管理,系統功能包括數據管理、數據查詢、數據統計上報、登記表備案、信息公示等,并與海南省行政許可審批系統無縫銜接。
另一方面,環評系統設置了“環評審批公示”和“企業自主公示”兩個信息發布專欄,旨在進一步增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透明度。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要求,各市縣環境部門要做好環評數據建庫工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數據建庫范圍應至少上傳近5年來(2014年至今)所有環評及驗收數據,以提升系統的查詢和應用功能。
4、“大氣十條”顯著減少PM2.5排放量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郝吉明院士課題組、賀克斌院士課題組、地球系統科學系張強教授課題組近日合作在《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NAS)在線發表題為《2013-2017年間中國PM2.5空氣質量改善的驅動力》論文。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實施以來,重點地區污染狀況明顯改善,空氣質量顯著提升。在這一過程中,各項政策對空氣質量改善起到了多大作用,一直是政府和公眾關心的問題。
為此,中國工程院組織開展了“大氣十條”實施效果終期評估工作,分析了2013-2017年間空氣質量改善情況,梳理了各項政策落實情況和實施效果,評估了各項政策對環境空氣質量變化的貢獻,分析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

其中,郝吉明院士研究團隊在梳理總結5年間空氣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礎上,依托清華大學開發的中國多尺度排放清單模型,結合大氣化學傳輸模型和大氣污染暴露—響應模型,評估了2013-2017年間中國PM2.5污染改善的主要驅動因素,逐一定量了“大氣十條”中各項政策的貢獻。
研究發現,“大氣十條”實施以來,2013-2017年間全國人群PM2.5暴露水平從61.8微克/立方米下降到42.0微克/立方米,下降32%。減排是中國近年來空氣質量改善的主導因素,而年際間氣象條件變化影響較小。減排和氣象條件變化對全國人群PM2.5暴露水平下降的貢獻分別為91%和9%。
通過“大氣十條”主要政策實施,全國范圍內減少二氧化硫排放1640萬噸、氮氧化物排放800萬噸、一次PM2.5排放350萬噸。工業行業提標改造(包括電力超低排放改造和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提標改造)、燃煤鍋爐整治、落后產能淘汰以及民用燃料清潔化是對空氣質量改善最為有效的4項政策。這些政策措施分別使全國人群PM2.5濃度暴露水平下降了6.6微克/立方米、4.4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和2.2微克/立方米。
研究首次量化評估了“大氣十條”各項政策對2013-2017年間中國PM2.5污染改善的貢獻,證實“大氣十條”方向正確、執行有力、成效顯著。研究對于我國制訂下一步清潔空氣政策、實現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并對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大氣污染控制決策過程具有參考價值。
研究進一步建議,為打贏藍天保衛戰,必須在鞏固和深化“大氣十條”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政策基礎上,加大力度釋放能源、產業和交通結構調整的污染減排潛力。同時,實施更加嚴格的非電工業行業控制政策,實施柴油機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揮發性有機物(VOC)減排工程,推進農業和畜牧業氨排放治理,加大氮氧化物、VOC和氨減排力度,實現全國空氣質量持續穩定改善,全面打贏藍天保衛戰。
5、第二十一次中日韓環境部長會議在日本舉行
11月23日至24日,第二十一次中日韓環境部長會議在日本北九州市舉行。中國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日本環境大臣小泉進次郎、韓國環境部部長趙明來分別率團出席會議,交流了本國環境政策及最新進展,并就共同關心的區域和全球環境議題交換意見。

開幕式上,李干杰發表題為《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的主旨演講。他表示,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70年來,中國生態環境保護事業從萌芽起步到蓬勃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生態文明寫入了憲法,生態環境保護從認識到實踐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要步伐。過去一年,中國政府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扎實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大力推進體制機制改革,著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扎實推進生態保護與修復,嚴格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在推動解決國內生態環境問題的同時,中國秉承開放、合作、積極的態度,全方位參與國際合作和全球環境治理。2019年,中國成功舉辦世界環境日全球主場活動,大力推動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務實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合作,認真履行國際環境公約。
會議期間,三國部長審議了《中日韓環境合作聯合行動計劃(2015-2019)》實施情況,對工作進展表示滿意;聽取了青年論壇、企業圓桌會、城市脫碳與可持續發展聯合研究項目代表的成果報告。三國部長對中日韓環境合作的發展前景和未來方向進行了展望和探討,明確了包括生物多樣性、綠色經濟轉型在內的未來優先合作領域,通過并簽署了《第二十一次中日韓環境部長會議聯合公報》。三國部長還為中國的柴發合、日本的內田圭一(Uchida Keiichi)和韓國的李宗宰(Lee Jong-Jae)頒發了2019年度“中日韓三國環境部長會議環境獎”。

在隨后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李干杰表示,中日韓環境部長會議自1999年啟動以來,三國堅持政策對話與交流,推動優先領域務實合作,促進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為全球環境治理作出重要貢獻。本次會議始終堅持分享成功經驗、坦誠交換意見,共同謀劃未來合作,體現合作新精神;充分考慮到各國環境需求,結合全球和區域重要環境議題,確定了未來五年合作新優先領域,為三國環境合作搭建框架、指明方向,邁入合作新階段;中日韓環境部長會議機制在區域環境合作領域形成了很好的示范效果。
會前,李干杰還分別與日本環境大臣小泉進次郎、韓國環境部部長趙明來舉行了中日、中韓雙邊會談。
中日韓環境部長會議開始于1999年,旨在落實三國首腦會議共識,探討和解決共同面臨的區域環境問題,促進本地區可持續發展。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在三國輪流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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